团险意外综合保障计划
团体意外综合保障计划
团体保险是指由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作为投保人,以其雇员或成员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由保险人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保险人在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金给付的一种人身保险。团体保险的作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雇主和员工可以从容、有序地转移风险、回避风险。
- 一、产品特色
1.时时刻刻 意外保障
2.团体福利 激励员工
3.低廉保费 保障全面
4.合理赔付 减轻负担
5.优化成本 财务稳定
二、保险利益
保障计划 |
套餐A |
套餐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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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责任 |
意外身故 |
20万 |
6万 |
意外残疾 |
20万 |
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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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
2万(每次免赔100元, 90%赔付) |
6千(每次免赔100元, 90%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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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 补贴 |
50元/天(不含重症) |
30元/天(不含重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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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
1类180元 |
1类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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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类230元 |
2-3类1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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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450元 |
4类2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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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
16-60岁 |
16-6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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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份数 |
1-3类2份,4类1份 |
1-3类5份,4类4份 |
三、补充计划
公共交通意外 |
飞机意外 |
20万 |
火车意外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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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意外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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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意外 |
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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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
60元 |
四、投保规则
1. 投保对象: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合法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集体投保团体保险。
2.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6-60周岁,续保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3. 投保人数不得低于投保单位在职员工总人数的75%,1-3类职业,最低投保人数5人,5-8人的必须全员投保,4类职业的最低投保人数为20人。
4. 套餐中可以选择购买公交意外保险责任,其他的险种组合是固定搭配的,只能整份购买,不允许拆开销售。
5. 套餐A1-3类职业最多可购买2份保障,4类职业最多可购买1份;套餐B1-3类职业最多可以购买5份保障,4类职业最多可以购买4份保障。
6. 该保障计划是一年期的,不接受一年以下短期投保。